时间:2022-12-18 08:34:21来源:法律常识
在龙华住店和酒店前台发生争执后就遭到前来酒店的一伙青年殴打,市民向先生近日向南方日报反映他在深圳市龙华新区住店的一段遭遇。向先生称,更让人心情无法平复的是,事件发生后,他在1个月后才拿到报警回执,差不多1个半月后才拿到立案告知书,而直到现在,事情过去5个月后,打人者依然还未捉拿归案。
针对向先生反映的情况,龙华公安分局回复本报称,该案目前已锁定嫌疑人,已办理网上追逃手续,并将及时把反馈结果告知当事人。
向先生称,他是龙华共和新村城市便捷公寓的VIP客户,在案发前已在该公寓入住几天。记者查询工商注册信息得知,该酒店的注册登记名称为“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兴鸿旅馆”,为个体工商户经营。2017年11月1日下午,他由于房卡掉在了别人的车上,就想向前台借一张备用房卡开门,但前台坚持要加收押金,于是他与前台人员发生争执。“就在发生争执后10分钟,公寓负责人便叫来7—8个手持工具的青年对我进行殴打,后经法医鉴定造成二级轻伤”。
向先生表示,在被殴打后他报警,附近的油松派出所出警后来到事发现场,“当时现场的行凶人员并未逃走,但警方未将行凶者抓捕归案”。向先生表示,自己被送进医院治疗,他的同伴到派出所进行笔录,11月下旬,派出所工作人员到医院对他进行笔录。向先生于11月29日在广东广正司法鉴定所申请法医鉴定,于12月5日拿到鉴定报告,为轻伤二级。
对于向先生的描述,龙华公安分局回复称,按正常程序,当日对案发现场的相关人员都进行了调查,不过打人者和酒店是否有关联无法确定,需待嫌疑人抓捕归案后才能确定情况。
该案件发生后到现在,向先生表示其已向110拨打50余次电话催问案情进展,但目前没有任何新的进展。龙华公安分局回复称,他们对这个案件很重视,情况也已基本摸清楚,当时现场的嫌疑人已经逃走,警方通过酒店的视频监控等证据确定了嫌疑人,已对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出现踪迹后便可捉拿归案。
向先生还反映称,案件发生后,他于12月8日拿到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回执,并于12月15日拿到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记者从照片上看到报警回执为11月1日出具,立案告知书为12月8日出具,上面写的案件名称为向先生被故意伤害一案。
对此,向先生质疑该案在事发后1个多月才立案,立案时间过晚。对这一问题,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鹏表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法律规定是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批准就必须立案。没有具体期限要求,以条件为准。对于故意伤害类型案件而言,如果认定存在故意伤害,拿到伤情鉴定报告后构成轻伤,那么只要当事人提出要求,公安机关就应该马上立案。”毛鹏表示。
龙华公安分局回复称,该案中当事人进行了2次伤情鉴定,第一次构成轻微伤未达到立案标准,第二次构成轻伤二级达到立案标准,于是在达到立案标准后马上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立案。
对于此案,龙华公安分局表示,将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向当事人积极通报案件最新进展。
【记者】陈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