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0:09:54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晓波 通讯员 石超凡
“非常感谢许法官和两位调解员,不仅帮我们节约了诉讼成本,还快速帮我们解决问题”。拿到司法确认书的原、被告对孟津法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及该院速裁团队高效、耐心的工作表示感激。
原告张某和被告赵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孟津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赵某偿还借款20万元。起诉时,原告张某预交了案件受理费2150元。法庭送达开庭传票通知原、被告开庭。到预定的开庭时间,被告赵某未到庭,法院告知其将缺席审判。但是开庭时间已过半小时,原告张某也不见踪影。承办法官许静雅与原告取得联系,原告张某称被告没去,自己去了也没用,拒不到庭。许法官依法向原告电话告知其相关规定,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将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拿到裁定书的张某追悔莫及,第二天一早,和被告赵某重新来到法院,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希望法庭可以帮助解决双方的争议纠纷,了解到双方的争议不大后,许法官将案件交给人民调解员,由特邀调解员许干周、丁红伟进行调解,最终案件调解成功,调解员又引导双方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速裁团队经过审查,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当场向双方制发司法确认文书。仅用一上午的时间,原告在没有花费多余成本的情况下纠纷得到解决。
近年来,孟津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矛盾多元化解和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突出矛盾问题,满足多元司法需求,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步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