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14:23:09来源:法律常识
无证+醉驾+超载
已经够吓人的了
然而
驾驶人还是一名未成年人
危险一触即发
今年8月23日深夜
清远佛冈的两名中学生邓某和谭某
约了两名辍学的朋友
一起到某休闲餐吧玩耍
外出前,没有驾驶证的谭某
趁祖父睡着后偷骑家中的无牌摩托车
并悬挂上了假号牌
当天凌晨3时47分许
饮用了鸡尾酒的邓某
驾驶着悬挂了假号牌的摩托车
搭载着谭某、易某、李某归家
4名少年挤在一辆摩托车上
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当行驶至佛冈县石角镇某路段时
因操作不当失控碰撞中央绿化隔离带
13岁的驾驶人邓某当场死亡
谭某、易某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
清远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开展人员救助与事故勘查工作
经专业机构分析鉴定
邓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83.5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
同时,邓某还存在无证驾驶
假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
以及超员搭载的交通违法行为
超载、无证驾驶、醉酒驾驶
无号牌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种种忽视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让这名13岁少年的年轻生命戛然而止
交通安全无小事
别把教训当故事
近日,江门开平交警查获一起
涉嫌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
并超员搭载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同样是一名13岁的未成年人
11月4日16时许
开平交警大队民警在例行路检中
发现一辆摩托车有超载嫌疑
随即拦下检查
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是一名少年
于是立即对其身份进行核查
发现少年黄某今年只有13岁
根本未达到报考驾驶证的年龄
而且摩托车登记的车辆信息
与悬挂的号牌不相符
涉嫌套牌
黄某还搭载着2名同伴
3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鉴于黄某等3人尚属未成年人
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后
通知3人的家长到交警中队协助处理
民警对3名少年及其家长进行了法制教育
并叮嘱家长要履行好对孩子的监管责任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及引导
交通安全
是孩子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孩子的生活与交通有着密切的联系
父母平时再忙也别忘了
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督力度
时时提醒孩子注意安全
远离危险地带
未满法定年龄不能骑行上路
小学生骑电动车上高速
交警紧急出警
10月31日15时37分许
汕头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接110指令称
有两名小男孩骑着电动车
在汕湛高速公路上行驶
车上还非法加装了遮阳伞
民警迅速出警
联合汕湛高速公司路政人员
及时对两名男孩进行拦截
并带离高速公路
民警立即核实男孩身份信息
并与其父母联系
男孩父母随后赶到现场
民警现场对男孩的父母
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男孩父母表示
已意识到孩子行为的危害性
愿意接受交警部门教育
并保证今后会教育好孩子
不会再犯此类错误
未成年人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对交通状况的判断能力
也和成年人相差甚远
处理紧急问题的能力往往不足
无证驾驶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关于未成年人驾车上路
我国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经过培训和考核领取驾驶执照后方准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切不可把无知当个性
未成年人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训
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家长一定要重视
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问题
看好自家的孩子和车辆
主动约束和教育未成年子女
拒绝交通违法行为
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来源:清远交警、佛冈交警大队、江门交警、海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