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4:04:01来源:法律常识
每遇难事找齐鲁,我为群众办实事。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潍坊的杨先生却差点因为买房,犯了大错。
潍坊市民 杨先生:通过58同城找到百佳房产,介绍了一套房源。没签合同之前,我去银行打征信,中介的那个工作人员就在门口等我,说能过,具体办他也没说怎么办。7月22日就签了合同。
买房之前,杨先生发现征信有问题,办不下贷款。但中介却告诉他事情包在他们身上。并向杨先生介绍了一位自称在银行工作十几年的陈经理。
潍坊市民 杨先生:在办公室他那个店长就领了一个人,说是陈经理,在银行干了十多年了,绝对能让你贷下款,我们签完合同之后他就给我打电话,再交7500块钱的手续费。他再给办假离婚,再去银行贷款。
根据杨先生的说法,中介打算给杨先生和妻子办一个假的离婚证,然后再用妻子一个人的名字贷款买房。伪造证件!一听这话,杨先生觉得宁可房子不买了,这犯法的事不能干呀!
潍坊市民 杨先生:当时他说就是办个假证。我说办什么假证,他说就是办假离婚再去贷款,那不是骗银行钱吗?所以我不买了,就退押金。
律师 路一林:这个行为不仅是涉嫌违法,已经涉嫌犯罪,如果这个假离婚证给你办了,你们双方则有可能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这是触及刑事责任了,不是一个简单违法行为。
既然已经涉嫌严重的违法行为,那杨先生与中介签订的购房合同自然也是无效的。但杨先生已经向中介缴纳了5200块钱的中介费,这个费用还能退吗?
律师 路一林:如果说你们签订的这个合同,包括一系列的履约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话,合同就有可能认为是无效的。如果说合同无效的话,你们双方的这些行为就要回到最原始的状态,你把相应的手续资料拿回来,然后他把钱也给你,你们这个交易就作废了。
随后,记者和杨先生一起来到潍坊百佳房产,见到了一直在帮杨先生办理买房和贷款手续的业务员张先生。然而,面对记者,这位张先生却把所有事情来了个一推六二五!
记者:有没有说办假证,帮他办信贷这个事?
潍坊百佳房产中介业务员 张先生:我没必要跟你们说。你跟我说不着。我也不是店长,我只是介绍他买房子的人。
面对记者的问题,这名业务员一直闪烁其词,最后,索性从办公室里跑了出去。
律师 路一林:首先如果真是办假证的话,不仅是一个违法行为,还涉嫌犯罪,除了市场监管部门,房管部门,可能还涉及公安部门,是一个综合执法的行为。像这件事情当中,如果真的把证已经办出来了,这个中介就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刑事责任。
律师 路一林:如果中介在明知你征信有问题的情况下,还和你签订相应的中介合同,购房者应及时收集证据,比如说和中介人员的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相应的合同,收据,发票,资金结算的交易记录,来进行举证。如果涉嫌违规的话,通过这个证据可以向12345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涉嫌犯罪,向公安部门进行报警。
记者在回程的高速上,再次接到了杨先生的电话,中介已经把钱全额退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