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15:10:10来源:法律常识
张先生之前摔伤的位置现在装上了护栏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吴国强文图
今年52岁的张先生,在一次去景区游玩的过程中,因为景区安全护栏设置不规范,不慎从台阶上滑倒导致左腿胫骨、腓骨双骨折。当地旅游部门介入后,认定张先生摔倒的地方存在安全隐患并对景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三次组织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景区称,需要明确责任划分及相关部门认可的赔偿金额。
张先生在咨询过律师及相关部门后得知,根据自身情况,张先生想获得一次性赔偿得等3年即2025年其伤好后腿内的钢板完全摘除,才能通过司法鉴定,并走司法途径申请一次性赔偿。
游客:
景区内滑倒摔伤索赔成了问题
张先生家住洛阳涧西区,2021年10月4日,他与家人一起驾车到洛宁县神灵寨景区游玩,在购买全票(75元)后于当日11时许乘坐景区内电瓶车进入景区。
“当天下着小雨,谁能想到看起来很正常的石板台阶会那么光滑?”张先生说,进入景区后他们一家人沿着步道内前行不足一里地的时候,有一处小景点(蟹王瀑),此处并没有护栏,有游客进出拍照留念。
当时他们一家人并没有进入这个小景点内,只是站在护栏的尽头台阶上观看,当看到有游客从景观点上来时,准备让路的张先生不慎滑倒摔至台阶下。
经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治疗发现,张先生左小腿胫骨、腓骨完全断裂脱离连接,并骨裂至脚踝部位,后经手术对断骨植入钢板进行固定,一年半后视情况再采取相应措施。
“当时的手术费用都是我们自己支付的,事故发生后神灵寨景区就没有人出面。”张先生说。
无奈之下,张先生在2022年1月向洛阳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但是经过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双方就赔偿金额仍未达成一致。
张先生称事故的发生,对他本人及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他想一次性索赔所有损失及治疗费用约20万元。但是景区并未同意张先生的诉求,仅仅同意赔付张先生第一次治疗的费用,约15000元。
“我咨询过律师及法院,目前的情况想一次性获得赔偿,得等伤好后腿里的钢板完全取出才能做伤残鉴定,再去法院进行索赔。”张先生说,按照一般情况2023年5月左右可以取钢板,但从6月5日的复查结果来看,8个月过去了,腓骨的骨折线仍清晰可见,医生已确定他需要进行第三次手术,腓骨取钢板的时间也要拖到2025年后。
“3年后景区万一倒闭了,那我找谁赔偿呢?”张先生说。
景区:
购买有保险可在治疗结束后按标准由保险公司赔付
5月31日,记者在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见到了神灵寨景区工作人员雷鸣。
“张先生要求赔偿损失及治疗费用20万,我们感觉有点不合理,毕竟就在他摔倒的地方我们设立的有‘禁止翻越’的指示牌。”雷鸣说,景区也不存在不管的情况,景区购买的有保险,张先生的情况保险公司是可以赔付的。
记者看到了一份由洛阳神灵寨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给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说明显示,“关于张先生受伤,景区已做到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在经营过程中尽到事前告知义务、事中安保义务、事后救助义务。景区已报保险,可在治疗结束后按照理赔标准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我们肯定有责任,但到底有多少责任,像交通事故一样‘三七’还是‘对半’,需要明确的责任划分。”雷鸣说。
主管单位:
协调多次但双方意见不统一
“组织双方在一起协商过多次,就是在赔偿金额上双方达不成一致。差距太大,我们也没有权力要求景区必须按照张先生要求的金额进行赔偿。”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执法大队大队长贾荣泽说。
5月19日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张先生下达了《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建议张先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贾荣泽表示作为神灵寨景区的主管部门,在张先生反映后,2022年2月25日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景区下达了(宁)文宗改字(2022)12号《责令整改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2022年2月25日,洛宁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神灵寨景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景区内蟹王瀑沿线步道部分安全护栏设置不规范,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限期进行整改。
律师:
可以就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要求赔偿
北京观韬中茂(郑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果律师认为,本案中,洛阳神灵寨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安全义务的责任主体,显而易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张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注意自身安全,亦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具体承担的责任比例需综合考虑事发原因、后果和景区经营旅游业的事实,由司法机关酌定。在事故造成的损伤治疗及后续治疗的费用方面,因为张先生目前的情况尚不具备进行鉴定的条件,且后续治疗时间较长,费用较高,因此,张先生可以先就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求偿,后续治疗结束且满足鉴定条件后,可再行主张后续治疗费用和补偿金。
一位业内人士说,按照现行的法律条款,确实没有要求景区在责任划分前承担相关费用,但是对于受伤的游客而言,一次性索赔需要等待的时间较长,且确实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就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要求赔偿,就意味着张先生需要进行多次的法律诉讼,对于张先生来说诉讼的时间成本太高了,未来几年可能所有的精力都得花在这件事上。
景区也在担心,提前垫付张先生的医疗费用后,如果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低于垫付金额,景区还需再找张先生交涉,甚至还需起诉来维护权利。
由于记者的介入采访,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6月6日再次将张先生与洛阳神灵寨景区组织到一起进行调解。
“此次的调解,最终景区答应3天内先支付1万元。”张先生说。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张先生仍未收到景区承诺的先期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