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5:43:48来源:法律常识
宁德新闻网4月14日电 (彭莉莉)近日,福鼎法院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疫情影响诉讼时效的劳动争议案件。
林某系福建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员工。2019年,林某在参与某工程大楼外墙施工时,因脚手架钢板倾斜从高处坠下,致身体多处损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今年1月2日,仲裁机构经林某申请裁决林某所在的公司一次性了断补(赔)偿林某3.1万元。1月23日,林某收到了仲裁裁决书表示不服,并于3月2日向本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停薪留职工资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经审查,林某起诉时间已超过不服劳动仲裁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规定,但鉴于林某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系疫情防控不可抗力所致,立案法官根据时效中止规定,为其开设绿色通道受理立案。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的第一时间进行书面审查,了解案件情况后电话联系双方组织调解,但双方一直就赔偿金额争执不下。
考虑到受工伤的当事人家庭条件及身体条件不容乐观,为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人先后多次与林某所在公司沟通联系、法律释明,最终于4月8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开庭审理期间经承办法官再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支付给林某1.3万元,并配合林某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事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