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16:41:08来源:法律常识
关注刑事办案十九年,大家好,我是李煜律师。
今天是2020年2月26日,在我们正式分享刑事法律之前,我想说一段。我们之前的节目已经做了很多期,之前节目的名字叫做“刑事业务若干问题的讲座”,但是从2020年2月份开始,我们进行了改版,改名叫“李煜律师说刑法”,而且将播出的频率定为每周一期,每周集中在周三晚上八点更新专辑上的节目。这样的改版和改动给我们自己带来了一些变化,过去的刑事问题讲座偏重理论上的阐述,刑事诉讼的讲座偏向于实务经验的介绍。从2月份开始,我们将这两个专栏的节目进行了合并,名字也改了,大家也注意到了。但是一些老的听众可能还没注意到这个情况,说这个刑事诉讼的讲座为什么还不更新,原因是将这两个节目合并到一个专辑里面去了。改版以后,我们刑法说什么呢?其实内容是不变的,我们主要还是这几个方面,刑事案例分享、刑事理论探讨、刑事风险防控,在这几个方面给大家分享刑事案件的方方面面,向大家展示我们刑事辩护的独特的魅力。那么,我想给大家说的是,这个录音讲座频率是每周一次,内容有42期,要想查看更多刑事业务的讲座、知识等,那么可以查看微信公众号“刑事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的名字就是中文全拼“xingshifalvfengxian”,大家可以搜索一下,关注一下,这里面会有好多年的节目,内容比较全,情况比较新,更新的也比较快,能够满足大家更进一步的要求。
前面用三分钟时间向大家介绍了一些改版的情况,今天向大家讲解新的内容,新的内容就是关于在疫情期间,刑期到期的被告人能否申请取保候审。在一个多人多起、集团犯罪的案件中,被告人最终的刑期差距很大,有的可能判处十年,有的可能判处一年,有的可能只有几个月,有的可能更重,情况都不一样。由于这次从湖北武汉爆发的新型冠状肺炎,我们政府的工作也受到了影响,案件迟迟不能判决下来。对于一些刑期即将到的人,如果不能让人提前出来,那么最终就会导致他的关押时间变长,对本人是不公平的。比如说,在年前,他的刑期就应该被判十个月,结果因为病毒的影响,年前没有宣判,过了一个月到2月份,还是没有宣判,那么他就实际判十一个月,十二个月,这就是一年了,这对他本人是不公平的。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他被判十个月已经快刑满释放了。那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去处理呢?作为律师,碰到这种情况,应该尽力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和法院沟通,提前做申请取保候审的工作,这样是可以保证的。
之前在河南有一个案件,也是多人多起,从合肥被抓,关押在这里。因为涉及到一两百人,开庭用了很长时间。庭结束之后,案子正好遇到疫情这个事情。按照我们的辩护意见,他应该被判处九个月到十个月的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也考虑到了这种情况,怎么办呢?这个问题实际上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如果因为这次突然事件,大家也知道我们这次新冠肺炎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定位为不可抗力的,如果因为这次不可抗力,导致被告人实际服刑加重,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作为律师要极力去争取的。我们和法院进行了沟通,法院也采取了一些办法,将这些人分批次的在判决之前陆续为他们办理了取保候审。这样,在没有宣判之前,先期分批次的根据他们的实际刑期办理了取保候审。所以这些人在疫情期间提前回家了。这也是对他本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
跟大家交流到这里呢,就是说在刑事案件中大家要仔细去办理,根据各种不同的情况,比如说这种疫情出现,但是在一般案件中是出现不了的。法院、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也是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的,这种情况是指,第一,一般不会遇到几百人去开庭的情况,这是对办案能力的一个考验;第二,一般不会碰到病毒突发传播的情况,国家实行管制措施影响了诉讼活动,应该怎么去处理。这样的事情应该发散一下思维,采取有效的方式。那么之前有没有出现过这种事情呢?肯定也是有的,我们也办理过这样一些案件,比如说,按照正常的判刑期间,判刑快,刑满释放快,按照正常的刑期预测,一两个月可能就要刑满释放了。但是由于案件的定性争议比较大,法院在案情探讨中争议较大,迟迟不能下判。这个时候我们也是采取了这样的措施,积极和法院沟通,先把人保出来,保证法院的实际刑期没有那么长。这种情况是对的。但是有一种不对的做法是什么呢,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判八个月是正当的,根据量刑指南的意见,他本来应该被判八个月,结果因为案件没有下判,最后导致实际刑期为九个月或者十个月,像实报实销这种情况,这实际上无形中增加了他的刑期,这种情况是应该避免的。
今天就向大家交流在疫情期间,怎样为刑期到期的被告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正确的做法就是为他申请取保候审。我们这个刑法讲座侧重于实务的分析,通过简单的案件和大家进行交流,相关的文字稿件可以在我的公众号“刑事法律风险”中获取,刚才也讲到了公众号就是全拼“xingshifalvfengxian”,还有一些其他的资料,大家也可以搜索到。大家通过这些资料可以对刑事法律实践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