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23:35:35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20)皖1622执596号
失信被执行人: 梁永峰
住址:住安徽省蒙城县漆园办事处淝河村大梁庄3号
身份证号:3412241992****9217
涉案金额:73812.00
执行法院:蒙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蒙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梁永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于双成20000元及利息、被告梁永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于双成20000元、被告梁永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于双成30000元及利息、被告梁永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于双成律师代理费3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8-769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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