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09:23:28来源:法律常识
1、问:申办继承公证应向哪个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答:继承不动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继承其他财产的,可以向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两个以上当事人继承同一遗产的,应当共同向一个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问: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答:可以,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生前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法律文件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3、问:房产证丢失了是否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答:可以,继承人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或类似证明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4、问:办理继承公证是否需要全部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答:因故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放弃继承权人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作出放弃继承意思表示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但符合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条件的情况除外。
5、问: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的程序有哪些?
答:由继承人或代理人向公证机构咨询办理公证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承办公证员进行一次性告知→将准备齐全的证明材料提交给公证员→公证员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进行主动调查→调查核实无误后通知当事人到公证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缴纳公证费→审批→制证→出具公证书。
6、问:继承人中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公证程序如何进行?
答: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理参加公证程序;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代理参加公证程序。
7、问:申办遗嘱继承公证,公证机构是否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配合核实?
答:需要,公证机构为确认遗嘱效力,需要向全体法定继承人进行核实,核实的内容包括询问被继承人有无其他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人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8、问:符合公证机构要求的死亡证明有哪些?
答: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
9、问:符合公证机构要求的亲属关系证明有哪些?
答:包括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基层人民政府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公证书。
10、问:无法提供符合公证要求的死亡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办?
答:当事人有合理理由无法提供符合公证要求的死亡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的,应当提交两件以上足以证明相关死亡事实或者相关亲属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1、问:申办遗嘱公证是否必须在遗嘱人户籍所在地申办?
答: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均可以受理。
2、问:遗嘱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困难的怎么办?
答: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3、问:遗嘱能否剥夺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
答:不可以,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问: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能够立遗嘱处分。
答:可以,遗嘱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即可。
5、问:夫妻双方是否可以立共同遗嘱?
答:应当分别立遗嘱,确保立遗嘱人拥有独立的变更、撤销遗嘱的权利。
6、问:公证遗嘱是否可以采取打印以外的其他形式?
答:不可以。公证遗嘱只能采用打印的形式。其他形式的遗嘱可以申请公证机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