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0:54:5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有8家商铺租户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商铺出租方以商场经营不善、生意难以为继为由,单方提前解除与8家租户的租赁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双方由此发生纠纷,新市街及时介入开展调解。
1基本情况
据了解,在这起纠纷中,商铺出租方态度强硬,以租赁合同有约定条款“甲方因自身经营需要需提前收回全部租赁区域的,提前30天通知乙方,本合同相应解除,甲方无需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且不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任何责任”为由拒绝给予租户任何赔偿,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
租户则认为,按照双方签有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三年,现在进场还不到一年,且前期装修投入巨大,现在贸然搬迁也会导致客源流失和经营损失,而且搬迁也需要一定的成本。租户还认为,当初签合同时候,条目太多,对方也没提醒会可能出现这种短期就解除合同的情况,条款太过于霸道。
2成功调解
新市街综合治理办公室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组织调解力量启动调解程序。在调解会上,调解员再三与双方进行沟通,着重从以下两方面开展调解:一是从法律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普及,援引《民法典》相关内容,为双方释理说法;二是从人情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
最终,经新市街综治办、司法所的多次调解,8家租户与出租方达成一致:其中6家租户同意签订终止合同协议书并承诺于5月21日前完成搬迁退场,出租方于5月27日前将保证金、押金及多支付的租金分别退还给6家租户,此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对方主张责任;另外2家租户同意签订撤场协议,约定于5月21日前撤离,期间会委托评估机构对铺面装修费进行评估,同时将聘请律师走司法途径解决装修投入损失和经营损失的诉求。至此,这起由霸王条款引起的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新市街也将持续跟进后续事宜。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把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明确在书面合同中,或以押金为标准,确定具体违约金数额,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来源:白云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