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19:28:06来源:法律常识
是非曲直,自有检察答案。洞见真相,传递法治声音。为加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杭州检察推出《杭检说案》栏目,还原案件真相,讲述办案故事,阐明案中法理,以案释法,以案警示。
今天推出西湖区检察院的一起案件:王某自称警察招摇撞骗,以恋爱之名诈骗130余万元,并转账给妻子孙某,供其买房买车。孙某虽未参与丈夫的诈骗活动,但她明知丈夫的钱来路不正,仍心安理得地收受、使用。王某的行为必然触碰了法律的红线,但该定招摇撞骗罪还是诈骗罪?孙某的行为又该如何界定?
网恋男友开着她的车去相亲
2020年春节后不久,想寻找另一半的楼女士通过一款交友恋爱软件认识了王某。王某自称是警察,还是领导,有房有车,见面当天就给楼女士看了各类证件,取得了楼女士的信任。之后,两人以男女朋友交往。
王某冒充警察的照片
“老婆,我在外面出差,身上没钱了,能不能借我3000元?”一天,王某给楼女士发来了求助信息。楼女士考虑再三,还是将钱转了过去。没过几天,王某就将钱还了回来。
“有借有还,还算靠谱。”楼女士心想。可没过几天,王某再次借钱,先说是给妈妈看病,后说是买房子、投资等等。近一年时间,王某先后从楼女士处借了80余万元。除了第一次的3000元及时归还外,其他借款都石沉大海。
而楼女士想见王某一面却变得越来越难,王某总是说自己在外出差不方便,不要随便联系他,更不能到他的单位去。种种不正常的行为引起了楼女士的怀疑。
一天,在王某向楼女士借车后,楼女士查看了行车记录仪,发现王某竟然去相亲了,她顿觉上当受骗。2021年5月21日,楼女士报警。
6名女子共被骗130余万元
5月22日,警方在王某和其妻子孙某的住处将他抓获,当场查获假冒的警服等警用装备和伪造的任命书、工作调动函等文件。
经查,王某就是个地道的骗子。他有家室,不是警察,更不是领导。他有过一次盗窃前科、两次招摇撞骗前科,之前招摇撞骗也是冒充警察,以恋爱为名骗钱。
出狱后,王某不思悔改,重操旧业,通过网络交友软件结识女性,继续以恋爱为名实施诈骗。
王某在与楼女士恋爱期间,还冒充警察先后与其他5位女性交往,共计骗取130余万元。
骗来的钱给妻子买房买车
王某将骗来的部分钱款转给妻子孙某,用于购车、购房等。庭审过程中,孙某辩称自己不知丈夫给她的钱是诈骗所得,购车、购房款系自己工作所积攒。
检察官当庭出示了王某和孙某的转账记录,购房、购车时的证人证言,在两人住处查获的假冒警服等警用物品,孙某的收入情况以及孙某在明知王某因本案被抓后仍转移赃款等证据,有力驳斥了孙某的辩解。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孙某明知系犯罪所得而予以收受、使用,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2021年9月24日将两人依法提起公诉。
同年12月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一审宣判后,王某、孙某提出上诉,2022年3月22日,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说法
王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那么该以何罪名起诉呢?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只要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造成一定后果,就可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量刑在三年以下。如果招摇撞骗罪5人次以上;导致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失常的;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属情节重,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司法实践中,诈骗犯罪数额达到6000元以上,电信网络诈骗达到3000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可以诈骗罪定罪处罚。犯罪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本案中,王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6人次,达到招摇撞骗罪的情节严重标准,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但骗取金额130余万元,达到了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应在十年以上量刑,择一重处,以诈骗罪更符合罪刑相当原则,所以对王某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此前王某的两次行为虽然犯罪手法相同,但因涉案金额不高,根据当时的案情,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比诈骗罪重,故当时认定为招摇撞骗罪。
检察官提醒
办案中,检察官了解到部分女性被骗的原因:一是基于对警察身份的尊崇与信任。二是对王某起初借钱“有借有还”放松了警惕。
检察官提醒,对网络交友恋爱,要注意甄别对方的身份,对借钱、转账更需谨慎对待。
来源: 杭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