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2:28:43来源:法律常识
导语:
当下交通事故的发生变的日益频繁。虽然在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认定与否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涉及到真正的维权环节,对受害一方来说却有点困难。
今天姜亦斌律师就给大家提供了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理我怎么办的问题的相关内容。
律师说法: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理我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方一直拖着不处理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对方拒绝调解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进行诉讼
交通事故受害方要在诉讼时效内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流程为:
1、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向法院提交材证据材料;
3、立案庭受理之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收到后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其他诉讼费用;
三、交通事故责任方反诉该怎么办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
第二步:收集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步:合理要赔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当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不管是责任方还是受害方,都应该理智面对问题,用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也希望大家文明出行,礼让他人。
以上是姜亦斌律师针对相关案件为大家做的法律知识分析,希望可以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