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7:42:3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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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达成执行和解,也就是双方协商一致,这个在整个诉讼的任何阶段都可以,只要是双方意思真实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对双方当然具有约束力。
执行和解协议有两种情形
一、法院介入情形下的执行和解
1、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由法院出具调解书或者由书记员记录再笔录中,由双方签字盖章。
2、达成执行和解后,被执行人或者申请人均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审理后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3、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已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暂时移除。
也就说,在这种情形下达成了执行和解的,法院的执行暂时停止,你们自己先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4、如果被执行人违反执行和解协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或者直接执行生效的调解书。
二、在执行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私底下自愿达成执行和解,法院不介入的:
1、此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法院的执行不会中止,但也可以由申请人(原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
2、当被执行人违反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人根据协议约定解除协议,法院的执行程序没有中止的,不受影响继续执行。
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请求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暂时中止执行的
当被执行人违约时,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法院恢复原来的执行。
〖律师感言〗
执行和解在执行实务中作用很大,它可以给被执行人以缓冲,减轻短时间内全额履行的巨大压力,保证被执行人也就是债务人正常的生产经营,以获取更多的收入来履行法院判决;
对申请人也就是债权人来说,一来确保能分期收到执行款,另外一方面也不至于因被执行人被逼到死角而抗拒执行,从而导致自己的债权无法实现或者增加债权实现的成本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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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赵荣先律师,擅长民间借贷、逾期账款催收与执行、公司解散与清算、劳动纠纷与仲裁、个人征信积累与维护及限高、失信解除等法律问题解决,欢迎关注或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