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00:43:47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习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是劳动关系。实习律师确实就是律师务所的劳动力。
首先要确定劳动力的价值的问题。实习律师作为劳动力的价值是指能够提供多少劳动?何种质量的劳动?这些方面决定了劳动力的价值?
实习律师是不能够独立代理案件的,只能帮助律师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包括接待客户、收拾卫生、书写诉状、整理案卷材料、搜集法律依据等等一些琐碎事务。并且这些事务也不是一直有,就是偶尔工作一会。这些方面决定了实习律师的劳动价值不能大了。
其次是劳动力的价格问题。各地的劳动力的价格是不同的,有高有低;有的时期高,有的时期低。
第三是实习律师与律师所的劳动关系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只有达成协议才能够成立。如果实习律师感觉工资低,可以选择高的律师事务所。
尽管实习律师的工资相比年轻执业律师比较低。可是你选择实习律师费目的是什么?如果目的是为了代理案件,那么不如选择年轻律师可以给你代理案件,而实习律师是不能独立代理案件的。在律师所的付出方面来计算,正式律师每年的付出只是相比实习律师多个两三万元,是非常划算的。
如果是找个实习律师是为了办理杂务,那不如直接招聘个行政人员,他们会踏踏实实可以为你办理相关事务。工资还相当。
你如果聘请个实习律师是为了发展律师队伍,你没看见实习律师实习完就另外寻找工资待遇好的律师所吗?你的培训工作都为他人做嫁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