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07:11:1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阳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四位农民工追回工资38000元。
本案中,被执行人惠某系阳原县某镇人,经营一家运输公司。2019年6月,因劳务纠纷欠下四位农民工工资款,经阳原法院调解,惠某应当给付四位农民工工资38000元,但惠某在规定时限内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惠某隐匿行踪,始终不露面。由于本案系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局对此高度重视,主管院长和主办法官多次对此案进行讨论研究,要求不放过任何财产线索。2019年12月,执行局法官助理张少卿多方查找财产线索,抽丝剥茧,在找到被执行人惠某因车祸在大同五医院住院的线索后,毫不耽搁,直扑医院,找到了惠某,查找并复制了他的住院病历。
经了解,被执行人惠某因车祸受伤,导致8根肋骨骨折,大腿骨折,目前正在住院治疗。惠某表示,只能先期给付12000元,剩余的部分等车辆保险理赔后再全部交付。执行法官核实了车祸车辆保险信息,随后去保险公司核对并冻结了保险理赔款。经过测算,这部分冻结款项可以保证剩余的26000元得到足额清偿。
临近春节,四位农民工都是宣化籍,都在等钱过年。阳原法院执行局及时将该保险理赔款取出,并为农民工发放到位。为了减少申请人诉累,阳原法院执行局在26000元保险理赔款到位的第一时间,在宣化某律师事务所为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款。拿到工资款的申请人,连声道谢:“想不到,法院执行力度这么大!”申请人的律师也连声赞叹:“阳原法院执行局给力!阳原法院执行法官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