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08:11:06来源:法律常识
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司法公开性和透明度,2020年11月11日,阜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在该院检察听证室就于某宣刑事申诉一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公安、法院等单位人员、律师、专家等作为听证员。
2020年11月,申请人于某宣因宅基地纠纷对被告人于某芝等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不服临泉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提出监督申请。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了卷宗材料,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多次与申诉人进行沟通,在征得申诉人同意后,启动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充分听取了申诉人的意见,了解申诉人所举证据情况,听证员针对异议焦点向当事人进行提问。提问结束后,主持人宣布休会,听证员进行评议,形成公开听证意见。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宣布复会,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历时2小时的听证会结束。
此次公开听证,既增加了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也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参加听证的听证员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审查的意义,认为既有利于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一次有效的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对提升检察监督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文字:高杰
图片:李东
制作:检小萱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