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12:06:55来源:法律常识
3月25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郭玉珍、史云峰、张红军、王彬、侯胜涛、陈莎莉、郭海、苏园园犯损害商业信誉罪一案。
据回民区法院通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玉珍犯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史云峰、张红军、王彬、侯胜涛、陈莎莉、郭海、苏园园犯损害商业信誉罪一案,于2019年3月25日上午10:15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侯胜涛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陈莎莉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郭海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苏园园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郭玉珍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史云峰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王彬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张红军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8年5月,山西省朔州市应县东安裕村村民郭玉珍被呼和浩特市警方逮捕。家属认为,郭玉珍被捕与其发布《奶农哭诉:伊利公司威逼利诱,不签假保证书就不给结算奶款》一文有关。此后该案一度被两次退侦、三次延长起诉期限,引发大量关注。
郭玉珍代理律师、北京京翔律师事务所董红卫介绍,宣判后郭玉珍当庭未表态是否上诉,准备等看到判决书后再与其家属商量此事。“检察院以敲诈勒索805万起诉,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定罪,判处一年有期。按这个结果,郭玉珍将于4月17日出狱,虽不能无罪,但郭应该是可以接受。”此外他还透露,刑事部分结束后,郭玉珍或考虑与伊利打民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