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00:29:05来源:法律常识
在马路上有一种老司机看见了都心惊胆战的行为,那就是“鬼探头”。所谓“鬼探头”,就是指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时候,从路边突然蹿出一辆非机动车或行人,司机避让不及时,往往造成车伤人亡的惨剧。近日,常德市桃源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鬼探头”行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祖孙俩人横穿马路被撞,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但仍需负次要责任。
18年8月的一天,天下着大雨,60多岁的廖某带着孙女谭某从桃源县城乘坐城乡客车返回乡下,在马家坪路段下车。由于雨势比较大,廖某心急赶回家中,便拉着孙女快速横过马路,并没有仔细查看马路来往车辆的情况。而此时,相对方向行驶过来一辆车速较快的机动车,将祖孙俩撞倒在地,廖某当场死亡,孙女谭某受伤。
桃源县交警大队在责任划分时认为,肇事司机在雨天视线不佳的情况下未减速反而超速行驶,且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遇对向停车未注意减速观察,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而死者在横过马路前未注意观察,负事故次要责任。
桃源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大队责任划分合法合理,根据该责任划分进行了判决。
法官说法:
行人在过马路时切勿“鬼探头”,可从遮挡视野的障碍物边小心地探出头观察被遮挡方向的来车情况,此举也能让过往车辆及时发现;在乘坐客车下车时切勿从车头横过马路,而是下车后在车尾处等待左右视野都清晰后再确认安全通过。
对于车辆驾驶员,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若遇较大障碍物变成单车道时,减速并稍靠右行驶,可以预留出反应的时间与空间;在多条直行道的红绿灯路口时,绿灯亮起后也不要急冲出去,应观察两侧车辆情况,若两侧车辆突然减速或者迟迟不启动,那么多是有行人闯红灯穿马路;在超越前方慢车时,若被超车辆突然刹车、减速,那么前方多有状况发生。(伍梦霞 于宗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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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常德 编辑:尚一君 实习生: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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