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17:46:35来源:法律常识
“若贵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发放生活费。”湖北谛益律师事务所主任程思培,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服务。
近日,汉川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选调12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组成的公益法律服务团,负责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复工复产、劳动用工、合同履行、矛盾纠纷、婚姻家事、遗产继承、交通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根据《民法总则》第180条规定,员工因疫情交通管制无法按时返岗属于不可抗力。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暂停履行,免除双方包括按时出勤、支付报酬等在内的相关权利义务。职工未实际提供劳动,企业可以不支付工资,但也不能以职工未及时返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下沉祥和社区的张皓律师,在当好守门员、排查员的同时,通过微信、钉钉等平台广泛宣传法律知识,解答企业法律问题,提出合规建议,为企业提供参考,共筑企业复工复产的防护墙。
据了解,汉川市司法局还针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多发的物业租赁、劳动争议、工资社保、工伤赔偿等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编印法律实务工作指南,并发放到30多家企业,便于企业复工复产,以及建立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完善疫情应急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