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19:10:38来源:法律常识
#公益法律咨询# 每日三条
一问:律师您好,我今天中午回家吃饭,期间不小心划伤左脚去社区医院做了包扎,在返回公司途中到了公司楼下骑电动车被车碰倒在地,目前我自费到医院做了检查,右侧脚腕感觉疼痛,医生说没有大问题建议休息三天,请问一下我这个是否可以向公司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经过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后续如何进行索赔呢?
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损害的,构成交通事故侵权和工伤的竞合法律关系,那么可以先就交通事故赔偿你的损失,不足部分可以在申报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问:请问,去年四月减肥中心付了钱,做了两次过敏两次,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再去做过,去年年底要求退款,一直没有给明确答复,今年三月再次要求退款,刚开始说会退,让我等一个月,接下来又说手头紧等有了再给,再接下来打电话问又是另外一种说法,说要和伙计商量一下,总之找各种理由托时间,这个钱能要求全款退回吗?
答:你所谓的退款的理由是过敏,那么就得考虑过敏的原因问题,是自己体质的原因还是所谓减肥中心用的东西有问题又或者是对方根本就没有资质,如果是后者,你的退款是有合理理由的,具体可咨询一下当地的医疗管理部门。
三问:你好,我现在已经结婚了,我男朋友现在要我给他五万块钱,要不然就把我的私密照片发给我老公,怎么办?
答:对方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核心在于你怎么处理与老公的关系,相信你有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