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21:33:02来源:法律常识
疫情发生以后,各行各业都遭受经济冲击,裁员、拖欠工资现象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显现,由于劳动争议案件是法律援助案件中的重要类型,占据法律援助案件的绝大比重,因此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争议类案件受案量明显增加。对于疫情期间的纠纷解决,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拓宽群众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渠道。实体平台: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43个街乡法律援助工作站都设置窗口接待各类群众来访咨询。法律援助中心每天开设2个窗口、安排两名律师接待来访咨询,为更好解决群众劳动争议类纠纷,法律援助中心在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置接待窗口,每天安排律师解答各类劳动争议咨询。电话平台:朝阳区共设置2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时间不间断接听群众电话咨询,群众只需拨打便可咨询各类法律问题。同时,法律援助中心设置法律援助热线一条,在线解答法律援助申请相关问题。网络平台:每天有专人在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业务协同综合调度平台解答、回访涉及朝阳区的各类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申请。三大平台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的咨询需求,让群众足不出户,通过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便可“联通”法律援助。
二是试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确有困难的申请人,试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法律援助申请人承诺书》《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成员和经济困难申报表》后,可不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此种情形不适用于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惩戒名单、法律援助失信人名单的个人以及委托非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个人。
三是开创法律援助“远程”代理。对于确实无法到北京开庭的当事人,通过邮寄、电子协议等方式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增强与当事人沟通的效率,杜绝疫情传播的风险。同时,针对此类案件的特殊情况协调法院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审理案件,确保案件能照常开庭、当事人的纠纷能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