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房屋装修纠纷律师哪里找,丰台区装修公司

时间:2022-12-22 01:15:16来源:法律常识

基本信息

案由:

民事> 合同、准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字号:

(2019)京02民终11682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结日期:

2019.09.25

审理程序:

二审

发布日期:

2020.06.09

权责关键词:

重大误解 撤销 合同 过错 第三人 证明 诉讼请求 维持原判

买到凶宅怎么办,撤销合同试试看

基本案情

袁某与柴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袁某以全款购买了柴某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某房屋,双方于2019年2月21日完成了房屋过户登记。后袁某在装修过程中得知,涉案房屋曾发生第三人李甲之母意外死亡事件,属于社会大众眼中的“凶宅”,与其原本期望购买的房屋情况不符。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购房合同,柴某返还购房款308万元,赔偿其居间服务费等费用。 柴某辩称:我不知此房系凶宅,否则不会加价20万元从第三人李甲处购得此房。 李甲述称:涉案房屋内并未发生过任何非正常死亡事件。

本院认为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甲之母田某确系于2015年8月14日在涉案房屋内坠落死亡。按照社会普通民众对于“凶宅”的界定,涉案房屋是一般意义上“凶宅”。“凶宅”会影响购房人对房屋的买受意愿及房屋的交易价格。袁某在订立合同时并不知晓涉案房屋是“凶宅”,否则不会购买该房,其购买房屋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故袁某要求撤销该合同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应予支持。合同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袁某并未证明被告柴某存在过错,故对于其要求被告承担居间服务费等费用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

综上,本院判决撤销袁某与柴某之间的合同,柴某向袁某返还购房款308万元,驳回原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宣判后,柴某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善良风俗指在一定地区内得到人们的普遍公认,且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在生活实践中反复适用的一些习惯、惯例和通行的做法。通常,在不与现行法律冲突的前提下,法官可以运用善良风俗解决矛盾纠纷。本案尊重民间的善良风俗,充分考虑了社会大众对“凶宅”的情感障碍,认定了“凶宅”系房屋的重大瑕疵,影响房屋的交易价格和社会大众对房屋的购买意愿,体现了善良风俗与司法裁判之间的良性互动,对类案的审判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同时,该案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维护了误解者的合法权益,提示交易各方要诚信交易,对于在经济交往中弘扬诚实信用的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审结日期

2019.09.25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刑事案件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打官司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找律师可靠吗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