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01:33:08来源:法律常识
王女士问:朋友李某向我借钱做生意,承诺按月付利息,先后借走100多万元,也打了借条。到期后,李某一直不还,说公司项目被公安机关定性为非法集资,钱已被冻结。我可以去法院起诉他还钱吗?
吴艺霞律师解答:如果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出借人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会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因为非法集资类犯罪是涉众型犯罪,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被害人数较多,单一的进行民事诉讼会影响到每个受害人的公平受偿问题。
如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后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不予立案、立案后又撤销、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出借人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个人损失予以救济。
11月1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 黄炳玖 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领域。联系电话:1807661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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