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03:17:44来源:法律常识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15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龙锐)12月15日,我市首个遗产管理人库在武汉市中星公证处建成后,发布《关于遗产管理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入库邀请》,向全国招募遗产管理人,为当事人提供“公证+律师”模式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今年起实施的《民法典》在继承编第四章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即遗产管理人就是对去世之人的财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和分配的人,并在管理过程中防止遗产遭受转移、隐藏、侵占、变卖等侵害行为。
据介绍,建立遗产管理人库,是为了依法合规地使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和传承,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受遗赠人的合法利益。比如:遗产除了存款、不动产、贵重动产等实物财产外,还有股权、数字货币、纸黄金、知识产权等。因此,专业的遗产管理人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可以有效地保障遗产的详尽、完整,确保遗产安全。
此次建立的武汉首个遗产管理人库,拟引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建立遗产管理人库推荐名录,以供立遗嘱当事人根据意愿选任遗嘱执行人,为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以及遗产管理人委托遗产管理服务代理人(含民政部门、村民委员会或继承人等)提供参考。而作为全国首个传承法务项目实践研究基地,武汉市中星公证处满足创建该管理库的所有条件,该公证处将立足武汉带动中部地区,启动遗产管理人培训体系建设并在全国试点推广。
据了解,招募的律所或律师不限于在本地执业,全国律所和律师均可申请入库。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处将在传承法务项目组专家支持与参与下,探索“法学会+公证+律师”全新的传承法律服务模式,发挥公证、公信的作用,对接诉讼、调解、仲裁司法实践活动,满足人民新时代遗产管理服务及美好生活必要的传承服务需求。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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