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06:08:42来源:法律常识
扬州市仪征的俞某等4人分工设局,约朋友吃饭喝酒,引诱其酒后开车,然后制造交通事故碰瓷敲诈。最终事情败露,一伙人被抓。
去年12月一个晚上,仪征人朱某受朋友俞某和陶某邀请,到周边乡镇吃饭喝酒,散席后朱某得知没人开车送他,只得硬着头皮自驾。朱某:“当时他们说有人送我回头的,我就喝酒了,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没有人送了,我就只好自己开车回头了。”嫌疑人俞某:“当时走的时候,我跟他讲的,有什么事跟我打电话。”
不料,朱某车开到半路,被人追尾。肇事车上两人一口咬定朱某酒驾,负全责还要蹲班房,狮子大开口要钱“私了”。
案件公诉人张晶晶:“从10万块钱一直谈到1万块钱。”朱某怀疑遭到敲诈,当场报警。警察调查发现,追尾的二位竟和请吃饭的俞某、陶某是一伙的!通话记录显示事发当天,四个人联系频繁。案件公诉人张晶晶:“俞某和陶某,以及窦某和钱某4个人当晚是有很多的通话记录,通过这一线索就调查出他们,有敲诈勒索的嫌疑。”最终,俞某等四人交代了请喝酒再碰瓷,“杀熟敲诈”的勾当。因犯罪未得逞,3名从犯认罪态度好被免于起诉,主犯俞某最近被押上仪征法院的被告席,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被告人俞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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