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09:14:08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宣传栏。潘宏娇摄
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修文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聚焦“五个融合”,夯实基层法治根基,助力法治修文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聚焦基层民主法治与农村“五治”融合,营造浓厚法治乡村环境。修文县司法局以开展农村“五治”工作为抓手,扎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提升,将基层民主法治与农村“五治”工作相融合,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为载体,积极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维护村集体的和谐稳定。全县各村(居)均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室,配备1名村(居)法律顾问和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多名兼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普法宣传。
修文县司法局大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潘宏娇摄
聚焦矛盾纠纷调处与“诉源治理”融合,守住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基层司法所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村(居)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果,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近年来,全县各村(居)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集中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能当场调处的当场调处,对调处不成功的纠纷,由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进行调解;对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纠纷,由司法所联合乡(镇、街道)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力量集中调处,尽可能通过非诉讼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聚焦普法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融合,树立文明执法良好形象。修文县司法局大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为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构建文明和谐的依法行政环境,拟定执法普法清单,督促各执法部门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既让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又有利于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同时也树立了文明执法良好形象。
聚焦特殊人群管控与社会治理融合,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修文县司法局认真履行社区矫正监管、安置帮教工作职能,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这两类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方面,严格分类管理,一人一档,对不同管理类别的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严格管理措施,帮助他们摒弃过去,改正恶习,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以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在安置帮教工作方面,严格落实安置帮教职责,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建立帮教档案,对有需要过渡性安置的刑释人员,帮助联系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推荐就业过渡安置,解决临时安置难题,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帮助更快、更好回归社会,从而进一步提高辖区人民群众安全感。
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与群众需求融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结合群众需求,践行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法律服务让群众可感可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部门满意度。修文县司法局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积极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解决纠纷。同时,严格督促村(居)法律顾问落实一月一入村制度,积极引导村(居)民向村(居)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引导村(居)民委员会将涉及本村(居)各类经济合同事先向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潘宏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