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13:23:45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国晖北京律所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承揽合同相关法律问题,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收到一很有代表意义的问题:我在婚纱店里定拍摄婚纱的,拍摄的风格我不喜欢,要求退还定金,店家不退还,这个有什么解决方案呢?类似的情形有很多,网购一零食,认为难吃,提起了7天无理由退款,商家说:那您把原物退回来吧,顾客说:我要是不吃怎么知道难吃呢?消费者究竟能不能以主观不喜欢为由主张退钱呢?
拍摄婚纱照、剪发和一般的买卖合同不同,是根据需求定做的,属于承揽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一方是定做人,另一方是承揽人,在工作完成之前,定做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已经支付的钱款不一定能退还,毕竟,承揽人对这样工作付出了时间和精力。
承揽合同不能因不喜欢而主张退钱,但可以以其他违约理由退款,例如,未经允许转包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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