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18:00:02来源:法律常识
一、基本案情
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2011年7月结婚,生有一子张小某,结婚后,女方王某将户口迁到朝阳区XX乡XX村,期间一直和公婆居住在一起,2020年11月份协议离婚,2018年5月,居住宅基地房屋拆迁,张某、王某、张小某及公婆均为被安置人,女方王某在离婚后起诉要求分割拆迁房屋权益及补偿款。
二、办案思路
原告王某委托周留侠律师代理本案。
受案后,周律师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调取拆迁房屋拆迁档案材料,以进一步知晓拆迁政策和获得的拆迁权益,因安置房屋已经交付,且补偿款已经全部支付至被腾退人名下,根据调取的档案材料周律师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为安置房屋一套及一定数额的补偿款。
另结合夫妻二人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约定内容,庭审中,离婚协议约定成为庭审争议焦点,经庭审激烈对抗,结合拆迁政策,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安置房屋一套归属于王某享有及一定数额补偿款。
三、律师释法
本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因拆迁后获取的拆迁权益巨大,在拆迁时尽量多了解拆迁的政策及对应的拆迁权益,家庭内部如需对拆迁权益进行分割,最好通过书面的方式进行确定。
案涉离婚协议书也是本案关键证据,如果离婚时,拆迁权益已经明确,最好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如何分割的意思表示,特别是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将拆迁权益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对于无过错方也是一个保护,免除后续的诉讼争议。
如果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没有对拆迁权益进行分割,一方在离婚后仍然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即生效,一方再行起诉要求分割,一般不予支持。
周留侠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部门主任,高级合伙人,多次应邀参加人民广播电视台《法律伴你行》节目、《今日头条》等媒体担任点评嘉宾,并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热线律师,《新京报》法律点评律师,周留侠专业律师团队办理和分析过大量本文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寻求直接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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