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20:05:13来源:法律常识
有的朋友可能没有打过官司,只是简单认为只要案件胜诉就行了,在委托律师时也只是将注意力放到判决的胜诉问题上,孰不知有的情况下,官司打赢仅仅是第一步!如果想要拿到钱的话,可能还需要经过其他程序,甚至到最后,官司打赢可能也没有办法拿到钱!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说这里面的门道,如果本文对您有一丝丝的帮助,请您点赞支持!
拿民间借贷纠纷举例,大家都知道,把钱借出去之后,对方不还钱的话,我们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这个“起诉”属于诉讼阶段,判决出来之后,当事人还有一个“上诉”的权利,这样的话,案件会进入二审阶段,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我国一个案件审理最多要经过两级审判程序,但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它们都叫做“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案件究竟是“谁有理,谁没理”的问题!因此,当我们拿到一审或者二审判决的时候,只能说明说有理谁没理的问题,这个时候,没理的一方当事人可能也不一定按照判决履行,不一定偿还借款。
对方不履行判决的情况下,就需要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判决的执行,这就要进入下一个阶段——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保障判决的履行。一旦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会查询当事人名下的财产信息,包括房屋、存款、车辆、股权等,利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手段迫使当事人还款,以保障判决的履行。
当然,如果当事人名下实在没有财产的话,那么法院的这些措施也就没有办法实施,因此,如果当事人名下根本就没钱,那么即使官司打赢,也没有办法拿到钱!
关注我,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