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02:44:57来源:法律常识
当事人愁容满面地走进我的办公室。他带着一份判决书来咨询。这是一份沉甸甸的判决书,一份判决他承担全部责任的判决书。
当事人诉说,其是帮老板开车拉货去卖的。因车辆轮胎爆胎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其他辆车受到了损坏。在交通事故当中,交警认定他全责。受损车辆的维修费花了几万块钱,车主要求他进行赔偿。他联系了老板,告诉了老板受损车辆的车主赔偿要求,叫老板去协商解决。老板告诉他,赔个三千五千可以,超过这个数的就不用理了,仿佛事情与他没有关系。
后来,受损车辆的车主就跟他说,不赔偿的话就要起诉他跟老板。老板还是原来的意见,认为修车费没有那么高,不同意更高的赔偿。协商补充,受损车辆的车主就将他、车主、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受损车辆的维修费。
法院受理后,向他与老板发了传票。他问老板该怎么办,老板告诉他,会处理好的,叫他不用担心,开庭由他去处理就好了。
开庭那天他没有去,庭审什么情况他都不清楚,但他相信老板会处理好的。
结果,判决书下来之后,他大吃一惊,判决结果让他傻眼了。法院判决他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老板不用承担责任。
老板不承担责任的理由是,老板称是其借车给他开的,交通事故跟他没有关系。法院采信了老板说的话。此时,他才恍然大悟,老板为什么叫他不去开庭了,原来是为了推卸责任。
因此,收到判决后,他感觉被老板耍了,决定要上诉。
就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而言,其实一审他应该出庭应诉,陈述事实,陈述他是受雇于老板,并提供证据证明。法院查明事实后,当事人所说属实,那么责任应该由老板来承担。
遗憾的是,一审已结束,只能上诉进行二审了。如果当事人一审收到法院的传票后,积极应对,收集证据,参与庭审,很有可能就一次性解决了问题,不需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耗费时间与金钱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