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13:11:08来源:法律常识
8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今年8月11日发生在合肥北城的醉驾致4死2伤案犯罪嫌疑人肖某批准逮捕。
经查,8月11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肖某在醉酒状态下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连续冲闯交通信号指示灯、随意变道、超速行驶(通过事故点附近监控卡口时车速为98km/h,该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最高时速为60km/h),行至蒙城北路与天水路交口以北50米附近时,撞上王某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致王某某、卢某某等4人死亡、2人受伤。事发后,肖某既不报警,也未抢救伤者,弃车逃离现场,并意图找人“顶包”。后再次返回现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肖某的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符合逮捕条件,遂依法对肖某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