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06:03:15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伊始,晋安法院通过“微法院跨域立案”受理了一起原告厦门某建筑公司诉晋安辖区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遭遇新冠肺炎疫情,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晋安法院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齐头并进,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审案“走云端”。近日,晋安法院院长宋建华通过 “福建移动微法院”调解审结该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线上线下促调解
原告厦门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被告福建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包的某地块建筑工程的项目,双方签订了合同,原告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双方经过结算,确定总工程款为10678725元,被告至今仅支付10144789元,尚欠533936元的工程款未支付。原告认为被告无故拖欠原告工程款的行为已严重违约,为此向晋安法院起诉。
承办人晋安法院宋建华院长认真梳理案情,认为促成双方调解更能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2020年3月13日组织双方在庭前通过“云上法庭”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3月16日下午3时,宋建华院长通过“云上法庭”在线开庭审理本案,法官、人民陪审员、当事人代理律师多方连线,实行“无接触”庭审。虽然在线庭审中双方仍未能达成调解,但宋建华院长未放弃调解的可能,庭后委托本案人民陪审员(也是我院特邀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同时指导法官助理通过线上“福建移动微法院”、线下电话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经多次努力,调解终收成效,被告福建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2个月之内,将工程款53万余元返还给原告厦门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4月17日,双方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本案顺利调解结案。
当事人表示
“法院的及时调解,解决了公司的燃眉之急,款项收到后,将工资全额支付给工人,扩招工人为复工复产做准备。”
守护复工复产 晋安法院按下“快捷键”
晋安法院为进一步助力推进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诉讼服务、案件审判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诉讼,做到诉讼不打烊,庭审走“云间”,战“疫”审判两不误,为疫情期间经济社会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截止4月21日,晋安法院网络开庭131件,网络调解15件,线上送达2件,接受企业复工复产生产方面咨询100多人次。
晋安法院将最大限度为诉讼参与人
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勠力同心战“疫”,晋安法院一路同行
传递司法温度和力量
助力复工复产一直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