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06:40:18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作者:王科栋律师
本文导读:P2P平台跑路后,投资人往往会发现最关心的资金追回问题,是个大难题。那么影响投资人资金追回的因素有哪些呢?其中的关键因素又是什么?……
大家好,我是胖乎律师。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也滋生了其他一系列诸如互联网非法集资等问题。本文来聊一聊大家关心的:
常见因素有很多:
(1)报案难。
平台的投资人往往遍布全国各地,投资人很难及时前往公司验证,更难到平台所在地的经侦报案。
(2)经侦立案难。
(3)调查取证难
P2P平台涉及人员多、资金大、范围广的特点;
跑路平台老板一般事先准备好了退路,标的不透明、不真实、弄虚作假等情形;
(4)资金追缴难
清查追缴工作本身工作量庞大;
再一个,多数平台跑路前资金已被转移挪用。
而除以上这些常见原因,涉嫌非法集资的平台,投资者资金追回的两个关键因素需要大家注意:
(1)投资人资金迟迟追不回,很可能平台性质没有被确定。
(2)平台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投资能否追回。
关于这两点,总体而言分析上比较复杂,举例简单作一下解释:
——关于平台性质上:
我们知道,一旦平台满足非法性、公开性、不特定性和利诱性这四个特征,涉嫌非法集资,一旦被警方查处,进入司法程序最终被定罪,将有可能清退投资人资金。
但是实践中,以互联网金融涉非法集资案来看,近年来的众多案例表明,网贷平台涉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公开性、不特定性这些特征都比较明显,唯有“利诱性”这一点很难评判。
例如多数朋友是通过朋友或是亲属的介绍,介绍了平台有怎样的背景,又是如何的可靠,保证“还本付息”……
但也正是这个“还本付息”的说法,有可能让投资人追回钱变得遥遥无期。
这是为何呢?
对于这些平台而言,各种花式介绍往往十分隐晦,难以证明其有准确指向“利诱性”(是指本质上,而非虚假宣传方面),而一般情况下在官方宣传中不会明确提及这一点。
而在实际的投资理财行为中,如果这些投资在金融平台是不承担风险的,只获一定的收益,那么这种可能被判定属于借贷行为,平台不会承担投资的退赔责任,那么投资人追回投资可能就要等待漫长的诉讼追回。
——关于平台非法占有目的上:
还有一类影响资售资金清退情况的问题,就在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资金募集的。
有些平台的非法占有目的非常明确的:
比如一些平台明知无力返还投资人资金,采用欺骗的手段吸纳了投资人资金。
或者,如果网贷平台属中介性质,却介入了融资业务,形成资金池,自己吸收或是借贷给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借款人……
这些情况下,投资人的钱或仍有被追回的可能。
但是我们说,实践中很多平台的非法占有目的隐藏很深很难明确,或者说,有些平台募集款项后的资金用途,有用于合规经营的部分。那么这些平台的非法占有性质也比较难以被确定。
就比如之前我专门写过的一种情形:小心!即使是有相关运营资质的金融平台,也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
最后,还是那句话,投资理财需要擦亮双眼,理性投资,尤其不可为利益投入全部身家。
再一个想提醒各位投资人,资金投入容易追回难。尤其需要注意,投资者维权群体目前已经非常庞大,因此也出现了很多假借“帮你追回资金”名义,而实至再一次进行诈骗的事件案件,需引起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