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14:15:06来源:法律常识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16日公布一起案例,一诈骗团伙通过购买诈骗剧本,招募话务员冒充未婚年轻女性与被害人聊天,一年内,先后有319人受骗,最终,被告人黄某某等人以诈骗罪判处十一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并退赔被害人损失。
2019年6月,黄某某伙同张某某在网络上购买诈骗剧本、诈骗聊天用的微信号、手机等诈骗工具,并租用福建省漳州市某小区等地作为实施诈骗的工作室。
两人先后招募邹某某、邓某某、胡某某、韩某某、李某某、沈某某等人为话务员。由张某某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收集“话术”剧本要求的照片及视频等工作,由邹某某等人负责使用微信与被害人聊天。
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期间,该团伙按照事先准备的“话术”剧本冒充未婚、单身女性,通过微信将被害人邓某甲、刘某某、雷某某等加为好友的方式,编造生病、被公司领导欺负等理由博取同情,骗取被害人信任,以购买洗衣机、住院检查、做手术为由,共计骗取被害人邓某甲、刘某某、雷某某等319人共计629449.88元。
2019年11月,张某某又伙同陈某某共同出资购买手机、微信号等,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某村,通过上述“话术”剧本诈骗的方式,共计骗取被害人金额10089.32元。
2020年7月,该团伙人员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证据显示,黄某某等人使用了41个微信号用于实施诈骗犯罪,用于诈骗的话术剧本记载了人物介绍以及前期情况、1到11天发朋友圈、聊天的话术内容等。
新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伙同被告人邹某某、李某某、韩某某、沈某某、胡某某、陈某某、邓某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均已构成诈骗罪。故对黄某某等人以诈骗罪判处十一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并退赔被害人损失。
永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婧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