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13:21:57来源:法律常识
3月12日上午,秦淮区人民法院与市律师协会举行文件会签仪式及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律师参与秦淮法院执行工作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是全市范围内首个将南京市中院《九项举措》落地的具体办法。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李玉明,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成,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衡阳,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红兵,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郑之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宣东,秦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祁红,秦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守忠,南京市各辖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分管院长与执行局局长参会,同时参会的还有市律师协会会长贾政和,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蔺瑸,以及20家律师事务所代表。
会签仪式前,大家共同参观了秦淮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并听取秦淮法院“854模式”建设情况汇报。
会签仪式上,秦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守忠首先致欢迎词。
随后,市律师协会会长贾政和,秦淮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夏婕共同签署了《律师参与秦淮法院执行工作暂行办法》。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衡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宣东共同为“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站”揭牌。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李玉明,副局长王成,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衡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宣东,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红兵,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郑之平,市律协秘书长蔺瑸,秦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祁红,秦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守忠见证仪式,并为20家律所代表佩戴了“参与执行志愿律师”胸牌。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衡阳在致辞中肯定了秦淮法院在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和精神上的迅速反应,尤其在“854模式”迭代升级、信息化建设以及对中院《九项举措》的落实都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并对秦淮法院未来工作再创新高表达了祝福和希望。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宣东在讲话中表达了对秦淮法院在促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方面所作努力的肯定,并对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李玉明在会签仪式上指出:秦淮法院出台《暂行办法》、成立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站是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综合治理从源头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抓手,同时深刻分析了律师参与执行工作对于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更好地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利方面的重大意义,并对工作的具体开展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秦淮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夏婕对《律师参与秦淮法院执行工作暂行办法》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市律师协会会长贾政和对招募参与执行律所情况及参与执行工作的意义作介绍,发布会由秦淮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叶运思主持。
邀请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的现实意义:
一、使律师调查令的使用功效得到更大的发挥,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更大的保护作用。
2020年至今,秦淮法院执行局共开具284份委托调查令,委托代理律师协助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的下落、婚姻状况、财产状况或线索、经营场所及经营状况等事项,受委托律师全部圆满完成委托事项,为相关执行案件的解决提供重大助力。
二、架起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桥梁。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当事人法律素养普遍不高,对执行工作流程及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够,专业律师的介入,能更好向当事人释明法律,有助于消解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抗情绪,促进案件的有效执行。
三、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执业律师凭借专业素养与办案经验,能够对执行工作的程序、执行措施和执行人员作风等进行有效监督,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有效建议和意见,督促法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七项职能明确志愿律师深度参与执行工作:
一是接受当事人现场法律咨询,二是协助执行法官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协助完成当事人请求的调查事项,四是协助开展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五是协助开展“执转破”工作,六是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七是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
定期会商机制保证常态化持久运行:
积极加强执行部门与律师沟通交流,定期听取律师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参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常态化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评估奖励机制激发律师积极性:
建立第三方评估提升机制以及表彰奖励机制,定期邀请第三方单位、法律机构、法律专家等参与专题研讨会,并对工作表现进行研讨评估,并对表现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志愿律师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与能动性。
秦淮法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入落实南京中院《九项举措》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社会职能作用,引导律师深度参与执行,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切实解决执行难,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可复制的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