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08:44:20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遇到一件闹心事。有当事人找我咨询,说某律师收取他8000元委托费,作为他儿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辩护律师。该律师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竟然没有出庭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直到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写信给亲属才知道此事。他找该律师要求退还8000元委托费,律师说要扣除已经提供部分法律服务工作的费用,剩余的才退还给他。他向当地司法局反映,司法局给的建议是能协议处理就协商处理,不能协商处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市律师协会反映。
我是认识这名律师的,犯类似错误也不是一次两次,只是没有闹这么轰轰烈烈而已。平心而论,辩护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为当事人辩护,是严重的违规、违约行为,稍微有点责任感的律师,执业一辈子也不敢干一次这么离谱的事情。不知道这名律师哪里来的底气,还敢和委托人讨论阶段性收费的问题,难道就不怕举报到律师协会遭受停业处罚吗?
我给当事人的建议是:
一、找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反映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律师事务所维权;
二、在无法协商处理,对方态度蛮横的情况下,将委托协议书、收费发票、刑事判决书复印件送市律师协会,举报该律师的违规行为,让律师协会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