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19:08:56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黔南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
“两个一站式”,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环境
全州法院大力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贯通服务大厅、12368热线、移动微法院,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交费、查询咨询、电子阅卷、电子送达、诉讼保全等,为涉诉企业提供优质快速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进一步深化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审”工作,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窗口,组建法院专门调解队伍,将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与法院诉讼相结合,推动市场纠纷源头治理,善用“案例引导”调解模式,把调解工作贯彻到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实现涉企案件立案高效、审理高效、执行高效。2020年3月11日,该院立案庭审理的10个劳动者与用人公司的劳动争议系列纠纷案件20件,经过网上立案、多次沟通、员额法官专业会议、“面对面”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按协议当场履行完毕,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利益,实现双赢。
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黔南中院于2019年8月成立破产审判团队,在全省率先开展破产案件集中审判试点,在遵循案件管辖原则的前提下将符合受理条件的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以及破产衍生的诉讼、“执行转破产”等案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拯救功能,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和社会整体价值最大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都匀市中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是该破产团队受理的首个破产清算案件,也是首个“执转破”案件。为有效处置破产财产,在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确定中正公司的土地、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等破产财产拍卖为网络拍卖。2020 年 3 月 18 日,黔南州某公司以3800余万元竞拍成功,实现了破产财产的有效处置,最大限度清偿债权人的债权,维护了债权人、债务人的利益。破产审判团队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审查破产案件 22 件,涉案金额47.9亿余元,有效化解了近80件执行案件。
依法规范文明执行,优化企业生存发展环境
2015 年 12 月,根据还款协议约定,贵州某甲、乙、丙三家房地产公司需偿还四川某公司贵阳分行、贵州某投集团本息及违约金一亿三百八十万元,但三家房地产公司未履行全部还款义务。2019 年 10 月,四川某公司贵阳分行、贵州某投资集团向黔南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冻结了有关待售商品房。执行法官多次到三家房开公司了解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为确保两方权益最大化,经执行法官多次协调,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房屋的查封,让被执行的房开公司继续销售房屋,盘活资金。2020 年 3 月,被执行人贵州某甲、乙、丙三家房地产公司将剩余借款本息 400 万元全部偿还,持续几年的“骨头案”,终于圆满结案。
(黔南中院破产审判团队到律所与律师就企业破产案件进行交流)
2020年4月,瓮安县法院办理的贵州某贸易公司申请对瓮安某磷化公司价值993万余元的磷泥的诉讼保全案件,为解决企业难题,该院决定对磷泥采取灵活查封方式,告知磷化公司可以对磷泥进行进一步加工,但加工后的成品不得全部销售,需留足价值993万余元的成品,若需及时销售,也需将出卖款在保全范围内办理提存,既帮助磷化公司尽快复工复产,又保障贵州某贸易公司的债权得以实现,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全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践行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尤其在涉民营企业的案件执行中,谨慎采取财产保全、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盘活企业,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强化审判管理监督,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院庭长办案,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庭专业法官会议-联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递进式、层级化会议研讨机制,使院庭长监督管理“放权”不“放任”。2019年以来,全州法院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5次,审判委员会165次,研究案件368件;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限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控制审判执行期限管理,把好审限延长审批关口,坚决杜绝采取虚假手续扣除审限或延长审限等,禁止随意延长或变相延长审限情形发生;针对长期未结案和超审限案件进行全面逐案分析,特别是涉企纠纷,着力破解“评估、鉴定时间长”等突出问题,缩短审理周期,建立“一案一听”“一案一督”的跟踪督办机制,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力争妥善化解;优化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加强对全州法院审判执行动态预测和研判,对全州法院案件质效、院庭长办案、长期未结等各种数据即时采集,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倒逼审判质效提升,助力全州营商环境法治建设。
(全州法院2020年第一季度案件质效推进会)
联系走访企业,打通司法服务企业发展“最后一公里”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瓮安县法院选派3名干警作为驻企“特派员”深入友谊鞋业有限公司、贵州九鼎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瓮安龙马磷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提供有效的司法指导,实质性化解纠纷,减少企业的诉讼负担。长顺县法院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服务小组,详实收集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需求,向企业宣传讲解防疫政策,对防疫期的涉企纠纷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先后走访园区企业120余家,解决实际问题20余个,全力推进辖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新冠疫情期间,长顺县法院成立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小组,走访企业)
近年来,全州法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送法进企业”、走访非公企业人大代表、邀请企业代表参观视察法院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与企业常态化的良性互动,建立走访和回访企业制度。一方面深入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企业如何防范金融风险、如何应对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法律问题开展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另一方面收集企业对法院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着力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来源:黔南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