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20:21:24来源:法律常识
10个案子里面,至少有7个,你仔细看庭审笔录、案件材料,会发现当事人的矛盾陈述,而有的矛盾之处更是特别明显,是明显不一致、颠覆性的,虽最后这7个当事人不一定都败诉,但这种矛盾之处对当事人都是减分项。
而败诉的当事人,如果之前有矛盾陈述,那么仔细看裁判文书,相当高的比例会引用该当事人的矛盾陈述,也就是给自己的败诉加了把火或直接点了把火。
不要以为这就完了,如果你经常打官司或者被打官司,如果案件牵扯案外案,那么你的矛盾陈述对你的影响,可能是持续性的,你就祈祷对方不会发现这个吧……对方一旦发现,就很有可能拿这个说事,进而可能对你不利。很多本案的矛盾陈述,对本案结果结果没影响,但对别的案件结果有影响。
总体来说,不要矛盾陈述,你第一次的陈述就是一以贯之,别再改了。同一个事,一会这样说,一会那样说,肯定不好。法官对矛盾陈述,大量的做法是二者都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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