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20:49:04来源:法律常识
吴妈妈:我家孩子与领导没搞好关系,单位说她有精神病,就把她送到医院治疗,这合法吗?
朱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精神病的诊断和治疗都有严格的规范,一般而言,单位无权将您孩子送到精神病医院诊断或治疗。只有在她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时,单位才能将其送医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如果孩子经诊断确系精神障碍患者的,一般情况也应遵循自愿治疗的原则。只有当她发生上述自残或伤人等情形时,才能必须对其予以住院治疗。此外,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强制医疗的对象、程序、监督等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的您可以参考我下附的关联法条。
关联法条
《精神卫生法》
第二十八条 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第三十条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
第三十一条 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
《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零二条 【强制医疗的对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三百零三条 【强制医疗的程序】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