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0:44:37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朋友或者当事人很好奇,律师会不会在代理案件甚至开庭的时候和法官吵起来?
说实话,很多时候律师并不会代入当事人的角色中,带着情绪去处理案件,而是比较理性的去解决问题。但是也难免会遇到个别难以沟通的法官,我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一当事人名下土地2009年的时候被一审法院执行拍卖,拍卖时法院没有将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拍卖,违反了“房地一体”原则,造成“房地分离”的现状,一直持续到2018年。这片土地拍卖只拍了40多万,但现在的价值在三四百万左右。这期间当事人连续三年通过信访的方式向法院提出异议,都没有受理。
2018年6月,当事人委托我代理此案。第一时间我就向法院申请了执行异议,突然有一天,书记员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一趟,到了法庭之后,法官不分青红皂白就数落了我一通:大概意思就是说这个案件都十年了,为什么那么久才来申请异议,你这个律师怎么什么案子都接、什么钱都挣……我当时就给怼回去了,我说法官,话可不能这么说,当事人一直在主张权利但你们法院不受理,我作为律师接受委托这是很正常且符合程序的。
法官说那就直接开庭吧,我说法官,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可没有通知今天开庭,也没有提前给我送达开庭传票,我不同意开庭,希望法院给我十五天的举证期。法官说那我不管,直接开庭,书记员开始记录。我也毛了,我说你开吧,反正我不签字也不参与庭审,转身就要走。后来僵持了很久,法官就转身回办公室去了,书记员拉住我说,我和法官沟通了,只能给你七天举证期,下次重新安排开庭。
所以说,大部分时候律师是不愿意和法官发生冲突的,毕竟是法律共同体嘛。但是真正遇到这种不好沟通的,我们也会按照程序要求来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