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1:22:40来源:法律常识
本该“高高在上”的线缆要是落到地面,
隐患有多大?
近日,
怀孕7个月的济南市民岳女士骑电动车外出时,
被一根垂落地面的线缆绊倒摔伤,
其身后两名骑电动车的市民
也因躲闪不及摔倒在地……
幸运的是,多位热心路人将倒地的三人扶起,并且把存在隐患的线缆绑到附近的绿化带中。
25日上午,岳女士讲述了她被线缆绊倒摔伤的惊险一幕,据了解,她的右腿仍有淤青,好在腹中胎儿并无大碍。
事后,岳女士寻找线缆责任单位排除隐患,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依然没有找到线缆的“主人”。
惊吓!
孕妇骑电动车被线缆绊倒,
腿上淤青不忍看……
事发一周,岳女士右腿上淤青还未消退。记者 程凌润 摄
家住在历山北路某小区的岳女士是一名怀孕7个月的孕妇,最近要定期到济南市中心医院做糖耐检查。
“那天(4月19日)早上7点20分,我骑着电动车去医院做检查的途中,被一根垂在地面上的线缆绊倒了。”岳女士说,当时她沿着历山路西侧辅道由北向南行驶,途经历山路49号时发生了意外。
“那根线缆就横放在道路中间,靠东的地方高出地面一部分,可能是(电动车的)脚蹬子被线缆缠住了,所以发生意外。”据岳女士介绍,她骑电动车的速度并不算快,不过线缆绊住电动车以后,她就失去了平衡连人带车向右摔倒在地,右腿就压在电动车下面。
由于事发时正处于早高峰,岳女士身后还有不少电动车,其中两辆电动车因为躲闪不及时也摔倒在地。
“我摔得比较严重,其他两个人摔得比较轻一些。”岳女士说,她的右腿有多处擦伤,还有连片的淤青,手部也有擦伤。
不幸中的万幸!
她被多位热心路人扶起
肚子很疼,还好孩子没事
“当时过来五六个人扶我,还有人把另外两个摔倒在地的人扶了起来。”在岳女士摔倒以后,不少路人上前帮忙,对此岳女士感激不已。
她说,这些热心路人都是着急上班的“上班族”,但是遇到意外事件,他们并没有袖手旁观或匆匆离开,而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
“可能是心理原因,我被摔倒以后感觉肚子很疼,担心肚子里的孩子有危险。”事发后,岳女士到济南市中心医院做糖耐检查时还专门检查了胎儿的心脏。
幸运的是,超声检查显示岳女士腹中胎儿的心脏未见明显异常。
“当时有好几个人过去帮忙,有的扶人,有的扶车。我们几个就把线缆卷起来放在绿化带里面。”事发地点附近一位保安告诉记者,他们想要排除隐患,不希望其他人再发生意外。
大写的尴尬!
都说不归自己管,
事发一周线缆没找到主儿
25日中午,记者来到事发地点,看到绿化带边缘有一根紧贴地面的线缆,而绿化带中间的电线杆上还垂下来一捆杂乱的线缆,与之相连的线缆顺着电线杆在空中连接道路西侧某栋楼体。
“4月18日晚上,有一辆大车路过时把其中一根线缆拽下来了。”现场一位目击者称,线缆低垂的确存在安全隐患,他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就发生了意外事故。
“我腿上的淤青现在还没退下来,因为在孕期没法吃药,只能抹一些外用的药膏。”岳女士说,由于腹中的胎儿并无大碍,她并不想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只想联系线缆的责任方排除安全隐患。
然而,让岳女士意外的是,自己询问了一大圈,多个部门都答复线缆不归自己管理。“已经过去一周了,一直没有找到线缆的责任单位。”岳女士无奈地说。
记者调查
低垂线缆的“娘家”到底是谁呢?
现场线缆指向多家通讯公司
事发现场,成捆的线缆杂乱地放置在绿化带中。
“这些线缆好像是废弃了,只要剪断就行了。”附近一位保安称,事发地点的线缆是通往附近拆迁现场的,因此他认为可以通过剪断线缆的方式排除安全隐患,不过这项工作必须由线缆的责任单位来进行。
记者26日调查后发现,事发地点的线缆主要是网线,涉及多个通讯公司,还有一些线缆无法辨认其单位。
记者拨打国家电网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记录了相关问题以后称会尽快回复。
“现在路灯的线缆都走地下管道,地上的线缆不是我们的。”济南市路灯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不是线缆的责任单位。
记者联系到某家通讯公司负责网线的工作人员,对方在当天下午就来到现场核实。“不光有我们公司的线缆,还有好几家运营商的网线。”该工作人员说,他们到现场调查核实的确有自家的线缆,不过绊倒岳女士的线缆并不是他们公司的。
由于这些线缆仍在使用,该工作人员将线缆捆在绿化带中,他表示,以后他们公司将在道路提升时将线缆铺设到地下管道中去。
律师说法
伤者可同时起诉多家单位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洪奇在受访时建议市民:“事情发生后要先报警,这是一个调查取证的过程。”
邱洪奇说,市民遇到类似被线缆绊倒摔伤的事情时,可以向线缆的管理单位要求医药费等方面的赔偿,不过必须明确线缆的责任单位。
邱洪奇称,如果找不到线缆的责任单位,市民可以同时起诉多家单位进行维权。
相关案例
电缆绊倒人 电信公司担责
2018年11月份,湖南汨罗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判决了一起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判决某电信公司赔偿苏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5648元。
2018年6月1日18时40分左右,苏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汨罗市罗江镇某村路段时,被某电信局落下的电缆线绊倒,造成苏某某右肩袖损伤。苏某某与电信公司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某电信公司作为通信电缆的所有人和管理者,没有提供自身无过错证据,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潇湘晨报)
电线勒喉 两方各赔40%
2018年,家住江苏启东市北新镇的顾某骑电动自行车外出时被垂荡的电线勒住喉咙,导致摔倒受伤。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施工方中国通信建设某下属公司(下称建设公司)和电线所有方启东某通讯运营商(下称运营商)各承担40%赔偿责任,各赔偿78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运营商作为垂落电线的所有人,未能在第一时间对该条废电线进行清理,导致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顾某在驾驶电动车经过事发路段时,未能对地面进行观察,对事故发生亦有一定的过错。综合各方过错大小,法院酌情由两被告分别承担40%责任,其余损失由原告顾某自行承担。(南通网)
郑重倡议
一颗冒出半截的道路暗钉、
一根细若游丝的风筝线、
一根低垂路面的线缆……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东西
都能成为伤人的暗器,
甚至会威胁到市民的生命安全。
近来,
与此有关的意外事件屡屡发生,
这也倒逼城市管理向细节延伸。
从今天起,
为了消除身边隐患,
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加美好,
大家共同努力
促进身边的城市管理更上一层楼,
提升泉城市民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