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9:24:03来源:法律常识
记录一下几年前发生的事。某天接到中国检察出版社朋友的电话,说有个南京的读者在书店看到我的书,是个老先生要找我咨询,能否把我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我说可以,这种信任我一定要帮他解答疑惑。之后接到他打来的电话 ,非常浓重的南京话听着有点费劲。让他把事情说清楚后帮他解答。
老先生早年创业办了企业,经营的还不错,二儿子一直跟他一起经营,上年纪后就全部交给二儿子经营管理。后来大儿子下岗了,也想进企业做事,老先生跟二儿子商量,二儿子不是很愿意,老先生很生气。在南京找过律师咨询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我的建议是,开个家庭会议,把各自的想法说出来。二儿子担心哥哥来企业不懂经营,闹矛盾不好解决。老先生觉得企业是自己创办的,大儿子下岗了经济困难想帮他,自己说了不算很生气。我问老先生,企业负责人是二儿子,经营管理要担责任的。二儿子应该有决定权,如果哥哥有困难帮助的方式很多,可以要求二儿子拿一部分钱给哥哥,或者做一份能胜任的工作拿工资。老先生说还可以这样解决问题。家人之间能协商解决的尽量协商解决,不伤和气。听了我的建议后,老先生说要请我做律师,我说他们这个是家务事,还不是诉讼纠纷。如果需要可以在南京请律师,他说南京律师不行,估计是咨询时没有耐心给老先生解答,也没有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之后再也没有打过电话给我。其实法律是预防纠纷为主,不外乎人情。分享给大家,也许你也会有类似的烦恼,解决起来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