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9:26:29来源:法律常识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今年11月初,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与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及武汉市武昌居民调解中心达成合作协议,由两家调解组织向法院执行局派驻律师,协助执行局开展执行信访化解、执行和解等工作。入驻短短20天时间,调解律师已参与化解1起执行信访案件、促成3案达成和解,取得初步成效。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厂房,因该厂房关系被执行人能否继续生产经营,涉及上百名员工的生计,一旦启动评估拍卖,企业将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员工的工作、生活也将受到影响,为此,企业及员工多次上访。
为妥善化解此案,承办法院邀请调解律师参与和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调解律师一方面通过分析被执行人的资金状况及其对外欠债情况,建议被执行人权衡利弊,即使在本案中不进行评估拍卖,其资产也不足以清偿其全部欠款;另一方面建议申请执行人考虑通过协商,将可能竞拍取得的被执行人的部分不动产用来支持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经过艰苦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鉴于被执行人无偿还能力,经双方协商同意启动评估拍卖,并将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经过双方议价,以议价价格作为拍卖标的参考价,拍卖后所得款项由法院依法处置。
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是律师参与诉讼案件多元解纷工作的全新尝试,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有利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