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9:30:00来源:法律常识
月薪八千,在北京十级工伤赔偿多少?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问题:
陈剑峰律师,您好!
我叫江龙光,北京通州区本地人,45岁,汉族。
出租司机工作。
今年1月7日因工受伤,致右足第2跖骨骨折,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
受伤前月均工资约为8000元。
出租公司按照北京市最低缴费工资给我缴纳的工伤保险。
停工留薪期三个月只发了两千元生活费。
有工伤保险。
请问陈律师,我这个十级伤残赔偿数额多少?
本工伤咨询来源于北京一位出租司机工伤咨询者,内容有改动,大意没变。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本回复包括备注一、缺一不可):
您好!江先生。
关于您的十级工伤赔偿数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的相关规定,您的主要工伤赔偿项目,数额计算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 ×10534元/月×60%=44242.8元;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8000元/月×7个月-44242.8元=11757.2元;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 ×10534元/月=31602元;
4、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个月 ×10534元/月=31602元;
5、 停工留薪期工资:3个月 ×(8000元-2200元)/月=17400元。
(参考依据:北京市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规定跖骨骨折3个月停工留薪期。)
以上1-5的五项赔偿总和为:136604元。
其中3和4需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方可支付。
因为有工伤保险:1和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4和5由您的公司支付。
除以上赔偿项目之外,您还可获得住院伙食补助费及住院护理费等。
备注一:以上计算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及参考数据:
1、国务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1〕384号】:
五、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上述标准执行。
3、《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4、以北京市统筹地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0534元/月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471篇工伤原创文章。陈律所有工伤原创文章均可百度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