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4:28:0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宁国市法院通过实地走访,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就抚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感情破裂,双方两次对簿公堂。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十分尖锐。
承办法官深知,抚养权问题处理不当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为此,承办法官先后前往双方当事人户籍地、孩子所在幼儿园,着重了解双方家庭状况和孩子在校情况。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多次对双方进行疏导。起初,双方态度非常强硬。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态度有了明显松动。最终,在承办法官组织的第四次当面调解中,双方当事人认真考虑了自身状况,从孩子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了一致。该案成功调解。
家事矛盾纠纷的调和,关系着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而在家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未成年子女作为弱势第三人,他们的权利往往不被成人世界的纷争所重视,成为家事矛盾激化的最大牺牲者。如何在家事审判中摆正法与情的关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每一对夫妻都能够相互包容、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用心经营婚姻,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