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6:35:24来源:法律常识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投资协议书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此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另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项目涉及的《投资合作协议》尚未签署且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巢湖市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巢湖市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拟于巢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巢湖市政府”、“甲方”)辖区内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暂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拟将于巢湖市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实际注册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用于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主体,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
公司拟与巢湖市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该项目投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本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含企业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巢湖市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政府机关
住所地:安徽省巢湖市姥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汪功胜
履约能力分析:巢湖市政府为地方机关单位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巢湖市政府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拟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双方
甲方:巢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
3、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含企业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4、投资及量产进度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在巢湖市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项目自获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厂房建设、厂房装修、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并试生产。
5、政策支持
为鼓励和支持乙方项目公司的发展,甲方给予乙方项目公司相关优惠政策扶持。具体支持如下:工程建设推进奖励、固定资产补贴、高质量发展奖励、人才团队奖励及其他可以提供的支持。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而造成对方损失,应根据实际损失和其它可计算的直接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保密义务
未经信息提供方许可,双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双方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但向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双方雇员或其关联机构、双方所聘请的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机构的雇员披露以及依据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则要求需要披露的情形除外。
8、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签订后,若有新的法律法规,乙方应按照新标准执行。
9、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双方盖章后成立。自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的签订获得乙方股东大会的批准后生效。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于巢湖市政府辖区内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系为了该项目投资建设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基地,有利于全面推动公司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业务的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业务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的布局并满足公司未来可循环包装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求,对公司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业务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六、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巢湖市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巢湖市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于巢湖市人民政府辖区内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
2、监事会审议程序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于巢湖市政府辖区内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系为了该项目投资建设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基地,有利于全面推动公司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业务的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需要。因此,同意公司于巢湖市政府辖区内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于巢湖市政府辖区内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2-018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2022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四)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22 年 4 月7日(星期四)17:00 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号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号
2、邮政编码:315317
3、联系电话:0574-58968850
4、传真:0574-63559828
5、电子邮箱:joy@joy-nb.com
6、联系人:蔡超威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98”,投票简称为“喜悦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4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三: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2-016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明旭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巢湖市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2-015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罗志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与巢湖市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巢湖市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汽车及家电零部件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