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6:43:35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青岛信网
信网7月31日讯(记者 杜杲燃) 近日,青岛的张女士反映,她在莫若瑜伽办了一次体验课,因没时间去上课,想要退款,但遭到店方拒绝,并且还威胁她的人身安全。莫若瑜伽的负责人梁女士反驳称,是张女士违约在先,约了两次上课均未到场,并且还出言不逊,进行辱骂。
(来源:当事人)
2020年10月份,张女士在位于香港中路天虹大厦的莫若瑜伽购买了一次体验课程,价值168元。付款之后,她一直没有时间去上课。2021年7月27日下午,张女士通过微信联系莫若瑜伽的负责人梁女士,告知想要退掉这节课的想法。
“没想到,她不但不给我退款,还对我进行人身威胁。”张女士说,对方没有答应她的退款要求,并且2021年7月27日晚上10点半左右,其老公通过梁女士微信对她进行人身威胁。“他加我微信我没加,就用了梁女士的微信威胁说要查到我在哪,扬言要弄死我。”
出于对自己人身安全的考虑,张女士报了警,并且在莫若瑜伽的顾客群里发布了此事,“发完之后,她就把我踢出了群。”
对于此事,莫若瑜伽的负责人梁女士却给出了不同的回应,她告诉信网,张女士确实消费了168元,在店里办了一次体验课,随着体验课还赠送了一次身体评估。“她身体评估在2月份的时候就做完了,而且之前她打电话来约了两次上课,老师我都约好了,她又说不来了,都临时取消了。”梁女士说,张女士屡次违约,产生的打车费等费用都是店方出的。
“一开始也不是不能给她退。”梁女士说,如果双方正常协商,她不在乎这笔钱,而是张女士的做法让她没法退。“她在美团和大众点评上恶意给我们店评论,污蔑说我们打她。”
梁女士告诉信网,张女士所说的人身威胁也是事出有因,“那天我家里有事,喝了酒,她打来电话,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先辱骂了我老公。”据梁女士描述,是张女士先进行了辱骂,才有了后来所谓的“人身威胁”。
事情至此,梁女士认为张女士的行为给她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我现在还想起诉她,给我造成的损失远不止这168元。”
对于此事,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的胡克壮律师认为,涉及金额不大,双方应本着协商原则解决此事,不应该愈演愈烈。胡律师认为,若张女士确实进行过辱骂,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消费者索要退款没有问题,但如果在过程中影响到商家的正常经营,甚至捏造歪曲事实,给店方造成了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店方的行为,胡律师表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店方不应该说出含有威胁成分的言论,“可以协商、可以起诉、也可以报警,有很多途径可以解决,但不能说含有威胁成分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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