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20:59:43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作者:王科栋律师
打官司需要证据,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不同的案件类型,需要提供的证据类型也是不同的,大部分类型的案件,是需要原告方提供相关事实证据,而有的案件情形,却是需要被告方来承担举证责任。
那么今天就主要来讲讲债务纠纷案件中的“证据”问题:
通常来讲,一般民事案件中,都是谁主张谁举证,谁提起诉讼请求,就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在一般债务纠纷案件中,通常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有: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关于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那么,有没有无需债权人举证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说:
公司欠债的,债权人如果起诉,并且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债权人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而是由股东来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明确,投了P2P钱取不出来,平台目前的状况如何,是还在继续运营,还是已经人去楼空,卷钱跑路?
1、如果是涉嫌刑事犯罪的,那么此类案件属于公诉案件,那么肯定是立刻报案,这里也分两种情况:
2、如果平台还在继续运营,如果债权人想要对平台提起诉讼,需要注意什么呢?
(1)首先是立案案由,通常有两种:
(2)此类案件的难点是什么呢?
我们说,此类案件的起诉,通常是有难度的,主要原因就是,P2P平台虽然实质上参与借贷或者归集资金,转贷牟利。但是在形式上还是一个“中介身份”。
因此,“认定平台为实际借款人”这一点,是此类案件的障碍和难点。
现实中,债权人告赢P2P平台的案例,也不是没有,虽然比较罕见。
比如此前“出借人起诉广西P2P平台乐助贷偿还本息成功一案”,在此类案件中,出借人起诉P2P平台还本息获法院支持,其主要依据的也是上面提到的那一点:平台(是否)被认定为案件的实际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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