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00:37:10来源:法律常识
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如何确定诉讼时效
审理法院: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原告:张女士,女
委托代理人:杨再坤律师
被告:许先生,男
案情简介
2002年5月28日,被告许先生以房屋装修为由向原告张女士借款15万元,被告许先生出具借条但未约定还款日期。当天,原告张女士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许先生交付15万元。2009年6月28日,原告张女士通知被告许先生归还借款,被告对此不予理睬。2010年8月9号,原告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结果
原告起诉至法院后,由扬律师沟通,通过法院调解,第二天被告许先生归还借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