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21:11:26来源:法律常识
山西青年报记者 王跃
“你好,是要账公司的吧?我想让你们帮忙替我催讨债务。”2017年9月19日,文水县的覃某华通过街边小广告联系了一个要账公司,希望借助对方帮其妹妹讨回欠款。殊不知,他已经落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之中。
表面上,它是一家专门替人讨债的要账公司,只要“客户”联系寻求帮助催讨债务,必定有求必应,提供“热情、周到、贴心”的服务;实际上,这是一个长期盘踞在山西、以非法暴力讨债为生的犯罪组织;一旦“客户”联系,不仅追不回债款,反而得在要账公司的暴力威胁下支付大量的“劳务费”。
和受害人覃某华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很多人。截至目前,吕梁文水警方已经查明该犯罪团伙犯有抢劫、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和诈骗等刑事案件16起。
覃某华打完电话不到两个小时,该公司便派出7名男子来文水帮助覃某华要账。事情的发展根本不像覃某华想象中那样顺利。
覃某华和妹妹带着要账公司的7名男子怒气冲冲来到了欠债人家中。简单的寒暄之后就是激烈的争吵,双方各自觉得对方理亏,互不相让,场面一度僵持许久。此时,6名男子借机将覃某华叫出了房间,说是换个地方商量一下对策,剩下的1名男子死死看住了覃某华的妹妹。
不知是圈套的覃某华一上车就蒙圈了。
“哥们儿,你们之间的官司太复杂,这个债不好讨。我们也不能白来一趟,怎么着也得意思意思,出点劳务费吧?”
“兄弟,要么出钱免灾,要么卸掉你一只胳膊或者一条腿,自己看着办吧!”
威胁、咒骂、恐吓、殴打,覃某华幡然醒悟,原来所谓的要账公司就是个敲诈勒索的犯罪组织。哀求、哭穷、后悔、绝望,此时的覃某华心中五味杂陈。
经过两个小时的纠缠和暴力威胁这群原本替覃某华要账的公司员工在敲诈勒索了当事人100600元之后,逃之夭夭了。
如同噩梦一般,惊魂未定的覃某华立即报警。
文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过两个月的艰苦侦查,2017年11月11日凌晨3时,犯罪嫌疑人贾某春、王某坤、魏某宝、赵某彬和李某5人在太原聚餐时被办案民警当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贾某春等人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自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贾某春等在孙某勇指挥下,以追收欠款的名义在山西吕梁、大同、晋城、太原等地活动,不管雇主委托索要的欠款是否追回,均会向雇主索要高额劳务费。当遇到雇主拒绝支付,就会对雇主限制人身自由,并带至僻静处实施威胁、恐吓、殴打,直到雇主向其交付劳务费才放行。
“这不是一起单纯的敲诈勒索案件,案件的后续侦破完全超出了民警的想象。”办案民警在审查中发现,这个所谓的要账公司,其实是一伙长期盘驻山西、以非法暴力讨债为生的犯罪组织,组织结构明显,成员相对固定,职责分工明确,假借以暴力、威胁、欺诈等手段替人追讨债务,在实施过程中对债主、欠债人均有不法侵害行为,属有组织犯罪组织,其特征符合刑法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要件。
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文水县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并逐级上报吕梁市公安局和山西省公安厅。经省厅扫黑办审核,该案被定为“7·10”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为尽快摧毁该犯罪组织,文水县公安局成立以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白剑翀为组长的专案组,投入巨大的警力、物力和财力,全力展开专案攻坚。办案民警制作了《孙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示意图》《山西省内各地发案情况示意图》《孙某黑社会组织侦破计划》,以进一步明晰各成员在团伙中的地位和作用,并针对各成员个性特点,逐一制订抓捕策略,收网条件已臻成熟。
6月4日,一场北至黑龙江佳木斯、南至云南、缅甸边境,历时一个月的涉黑大追捕悄然开始。
6月8日,办案民警经过长时间蹲点守候,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将团伙一号犯罪嫌疑人孙某勇抓获归案,收缴赃车两辆,赃款50余万元。
6月29日,办案民警在云南缅甸边境将团伙二号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与周某一起潜逃缅甸的团伙三号人物冷某龙获悉周某被抓获后,中断一切通讯,一度从办案民警视线中消失。
7月6日,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根据我方情报将犯罪嫌疑人冷某龙成功抓获,我方按国际协作机制,安全将冷某龙引渡回国。
至此,以孙某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骨干成员悉数落网。
该团伙一号犯罪嫌疑人孙某勇,早期曾在张某奇的要账公司内做带队领导,涉及地域包括北京市、陕西省、山西省、山东省等。2016年春,张某奇因非法要账被山东省公安机关抓获后,孙某勇开始组织人员在山西省范围内张贴要账广告。
起初如有事主给孙某勇打电话要求帮助要账,孙某勇会将要账业务转卖给其他要账公司,从中抽取一定的费用。随着广告业务的扩大,孙某勇开始组织人员出去要账。他以5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开始在山西省大范围张贴广告、接受业务。
2016年8月,孙某勇组织中的部分人员在太谷县要账过程中,被太谷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随后大部分成员离开。孙某勇又以招聘特保的名义在佳木斯一知名小报上发布广告,在太原市市区内张贴招聘广告,重新召集人员进行非法要账。
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孙某勇组织内人员、车辆已经基本固定,业务也开始做得有模有样,收入逐步增加。随着收入的增加,孙某勇在张贴广告方面的投入加大,张贴广告人员与要账人员的分工更加明确,人员、车辆管理更加有序。
孙某勇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总负责人,协调组织内其他成员的关系,组织成员张贴小广告,接听委托人电话,安排成员到各地给事主要账,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根据成员表现进行奖惩等。接单(指事主联系并要求帮助要账)后,孙某勇安排组织成员与委托人进行接洽,不管雇主委托索要的欠款是否追回,均会千方百计找理由向雇主索要违约金、劳务费、定金。当遇到雇主拒绝支付,就会对雇主限制人身自由,并带至僻静处实施威胁、恐吓、殴打,直到雇主向其交付劳务费才放行。当组织帮事主要到欠款后,也不会将追回的欠债交给事主,而是将欠款全部拿走。最后,索要到的赃款全部转到孙某勇名下,大部分钱款孙某勇占有,剩余部分用于车辆维修、路上开支等,最后给每个参与要账的人员进行分配。目前警方查明的涉案金额已达100余万元。
同时,孙某勇还经常给组织内部人员开会,强调人员出去以后的纪律,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各成员必须服从周某的领导,如果遇到不服从的情况,周某回来后会向孙某勇进行反映,由孙某勇进行责骂、扣钱。
孙某勇对组织的发展也有规划,曾向多名嫌疑人进行描述,山西省范围的市场已经稳定,下一步要向陕西、山东、四川等地发展。
“法制教育缺失、法律追讨效果差、受害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是以孙某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滋生、发展的重要土壤。”办案民警坦言,部分受害者慑于恶势力的淫威,又出于利益考虑,对犯罪团伙的不法侵害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诉诸法律,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这不仅影响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在某种程度上还助长了黑恶势力组织犯罪的嚣张气焰。
7月27日,吕梁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孙某勇等东北籍暴力讨债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呼吁广大受害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